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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丹尼斯-罗德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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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新世纪NBA最大的10个大事件里,应该写上“NBA历史最伟大的恶棍宣布退役” h4 |( ^* e, {* w8 x: n/ k$ l5 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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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百万美元,奥尼尔也有二千五百万美元,我总共才三百万美元而已。这五年来,我感觉自己是高级妓院里最红的妓女,我带来恩客与钱财,可每年都这样:别的妓女拿的钱都比我多。”——罗德曼。再也不会有丹尼斯·罗德曼,他和乔丹一样独一无二!还有谁能这样我行我素,他就是个混世魔王,藐视一切世俗,挑战一切权威。他是一个能蝉联7届篮板王的混蛋!他真实得像个孩子一样,是的,他是一个“Bad boy”时代的缩影。如果这个世界没有“大虫”,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悲哀。他肮脏,无比的肮脏;他怪异,没有人比他怪异;他疯狂,他可以自己装成女人去注册结婚,他可以拿枪指着自己要结束生命,他可以彻夜狂欢,迷失在灯红酒绿之间然后在第二天再拿下十几二十个篮板……他是个愤青,是个恶棍,但他不是小丑,应该说他是个演员。他是兰比尔教出来的,但他比兰比尔真实,也比他暴力。他敢头撞裁判,摸女裁判的屁股。在球场上他的小动作就像是点穴一样,让你动弹不得,论刚猛他称不上第一,但是论手段,也就是兰比尔配得上和他相提并论了。其实论肘功也不过就是马龙和穆大叔比他的强悍,你看看马龙1998年总决赛被他给玩的,都找不到北了!如果说兰比尔是NBA赛场上的”撒旦“,那罗德曼就是这个世界的”魔鬼“。此致,敬礼!* k; Y5 {; @' A, N6 p7 J#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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